23日上午,山西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薛延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张少琴主持会议。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山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推进这项改革要分步实施:2007年,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全部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含县城所在地)学生的学杂费;同时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试行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2008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省定基本标准;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力度,扩大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覆盖范围。2009年,对山西省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国家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在全省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薛延忠强调,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立公共财政、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是贯彻新《义务教育法》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和战略出发,深刻认识这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将其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国务院“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精神,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要严格预算编制和资金专户管理,保证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冲抵挪用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要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种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