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领域防雷减灾工作由谁负责,责任不清,气象部门作为专业管理部门无法进行防雷安装资质认定、工程图纸审核、竣工验收。2007年2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行,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气象部门的职能和责任。自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区 行政执法机关推行后,各部门逐步厘清了各自的“权力清单”,界定了“权力边界”,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的“软”、“乱”问题得到了解决。
2006年8月16日和9月22日,自治区政府分两批发布公告,将自治区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以及职权,登载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法制网上,并汇编成册,分送市、县政府,作为他们梳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的参照,同时供全社会监督自治区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石嘴山市政府已将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及职权审核、确认完毕,并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公布。全区其他市、县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及职权审核确认工作,大部分已接近尾声。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计厅、农牧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45个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执法机构和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了执法程序、期限,清晰了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职责,规定了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以及承担执法责任的具体种类、内容和程序。全区各市、县(区)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已按照粗线条的“三定方案”进行了职权分解,基本上做到了程序清楚、期限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执法责任和追究责任的方法。(记者 张虹 裴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