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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7日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从3月26日召开的吉林省医疗、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7年吉林省将不断完善和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体系建设,努力完成医疗、工伤、生育保险725万人、190万人、155万人的扩面任务,努力让更多的人享有更加优质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

    2006年吉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到2006年底,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6.2万人,新增93.2万人,增幅为24%,是近3年增量最大的一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174.7万人,新增36.9万人,增幅为21%。去年是全省全面开展生育保险的第一年,参保人数达到117.6万人,共有6390人次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直接受益率为5.4%。全省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17亿元,支出10.4亿元,结余7.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亿元,支出0.9亿元,结余0.5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4亿元,支出0.1亿元,结余0.3亿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率均在99.5%以上。

    2007年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是坚持“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积极扩面、强化管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推进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体系建设。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扩大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三是以实施“平安计划”为重点,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各项工作;四是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记者 韩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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