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请报送200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电价附加征收等有关材料的通知》,正式启动2006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工作。《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统计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省级电网公司和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经营企业2006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和电费结算情况,向省级电网公司统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并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会议,成立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和调配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将遵循权责明确、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及时高效的原则,负责可再生能源电价基础数据的统计、测算和附加调配工作,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时得到电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