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通知严格界定了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为符合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绿色通道”规定的车辆,交通部、省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收割机车辆及符合月(期)票规定且正常装载运输的车辆。
各市、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文制定或口头确定减免车辆通行费,均为越权减免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各市、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证”、“防汛指挥(工作)车通行证”不得作为减免通行费的凭证;各收费管理单位不得发放“免费卡”、“减缴卡”、“公务卡”、“零折优惠卡”等,已经发放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各市、州、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甚至威胁及暴力手段强行要求收费单位和收费管理人员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
对拒不纠正、仍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行为和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人情车”,将严肃处理。(记者鄂学胜、通讯员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