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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技能培训 促进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吉林日报

    为提升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促进其实现就业,吉林省决定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培训计划。

    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培训计划,适用于吉林省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培训对象是,具有吉林省常住居民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专业设置有汽车维修、油田勘测与钻井、农产品深加工、现代中药和生物制药成品加工、光电子信息材料制造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所需专业以及旅游业、餐饮服务业、汽车产业、各类工业园区建设所需要的专业。实行弹性培训时间,以半工半读、工学结合,以实训为主,根据不同专业确定培训时间。其中,A类3个月、B类5个月、C类9个月。

    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培训计划,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培训所需费用,以政府扶持为主。同时,培训机构应给予适当优惠照顾,鼓励用工单位出资进行定向培训,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参照有关培训的收费水平,政府扶持的培训补贴标准为:A类每月补贴330元;B类每月补贴360元;C类每月补贴400元。补贴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上下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10%。(孙鹤 王方涛 韩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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