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南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仍然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表明,一季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37.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增幅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7个百分点。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9%。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城镇住户处相关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预测,综合考虑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增加的各个因素,预计全年湖南省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将可能达到10.5%以上。
抽样调查表明,一季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来自就业者工资性收入为2320.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为2247.43元,增长11.2%。
近年来,经营性收入已成为湖南省城镇居民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长速度。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316.76元,同比增长11.7%。受银行存款利率上调和股市持续走高影响,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0.8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7元,增长5.3%。其中,人均利息收入为13.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倍。人均股息及红利收入22.0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近一倍。
随着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显著增加。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849.6元,同比增长20.9%,对城镇居民收入的拉动力仅次于工薪收入。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人均达到589.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6%。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城镇住户处相关负责人分析了湖南省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促进了居民收入的增长;从2006年7月开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工资制度大的调整,新的工资标准从2007年1月份起逐步到位,同时在一季度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还补发了去年下半年的增加工资部分,使得城镇居民一季度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2006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普遍提高,同时扩大了企业参保面,各地逐步提高了最低保障线,也是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