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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07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出台 高中计划招5.5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8日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17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200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计划已经出台,今年全省有初中毕业生132999人,高中计划招生55501人,这意味着41%左右的学生能上高中。

    按照今年中招政策,户籍不在中考报名地的考生,不得报考当地的公办高中,只能报考面向全省招生的高中和户籍所在地的高中。因此,人们格外关注14所面向全省招生高中的情况。

    据了解,今年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有: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二中、琼台师专附属东方中学、热农大附中、海南侨中、海口一中、省农垦中学、三亚一中、文昌中学、嘉积中学、海南实验中学、海南中学东坡学校。

    其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琼台师专附属东方中学的全部指标面向全省录取,海南二中面向三亚、五指山、东方、乐东、昌江、琼中、保亭、白沙、陵水、儋州和万宁招生;海南侨中、海口一中、省农垦中学、三亚一中、文昌中学、嘉积中学、热农大附中的部分指标和海南实验中学、海南中学东坡学校的公费生指标面向全省录取。

    14所面向全省招生的高中,今年计划共招生4615人。

    海南中学、海师附中、海南侨中面向全省招生的指标,全部分解到市县(单位)。国兴中学面向全省统一录取的考生中民族生占60%,其中民族聚居区的民族生占所录取的民族生的60%以上。国兴中学民族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汉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80分。

    为扶持薄弱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要求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应划出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分配到薄弱学校择优录取。

    此外,该计划规定,未经省、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各地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按规定比例招收的择校生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地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接收外省转学生。(记者周元)

    注:1、海南实验中学招40名公费生,其中20名在本校初中招,20名面向全省各市县(单位)招;

    2、海中东坡学校面向全省招收120名公费生;

    3、“下达市县”栏中,除海中、海师附中、海南侨中指标分解到各市县外,

    其余学校全省统招。

    4、海师附中“其他”栏中的880指标为学校贷款建设扩大招生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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