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贵州省直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向省直机关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91个部门发出了《关于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作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省直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部门要充分运用目标绩效管理手段,认真落实省委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促进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扎实开展。
《通知》是根据省委决定和省委书记石宗源的批示拟订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这次作风教育整顿工作要纳入今年年终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机关和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省委书记石宗源批示要充分利用职能绩效目标这个手段和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通知》指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省直机关2007年度机关建设目标的重点内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五项工作,确保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和分解《意见》确定的工作事项和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要达到的标准、检查验收的要求等内容,保证作风教育整顿按计划和要求顺利实施;二是认真制订部门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步骤和方法实施;三是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坚持过程管理,对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和绩效标准要认真进行检查评估,防止教育活动走过场、搞形式;四是把省直机关2006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下评上”提出的有关意见作为本部门作风教育整顿查找问题和整改提高阶段的重要内容。本着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结合机关作风教育整顿的有关要求,提出整改方案,抓好落实;五是抓住工作重点,通过深入扎实的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促进机关良好风气的形成。要把作风教育整顿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以各项目标全面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来检验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效,切实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贵州省直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及省直纪工委拟采取加大考评力度,加强指导协调、督查,设置举报箱及投诉电话,拓宽考评渠道和加强宣传工作等五项措施,确保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