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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餐饮单位和农村学校食堂卫生开展专项整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河北日报

    按照河北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自4月10日起,河北省将对全省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农村学校集体食堂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

    这次整治的重点是,餐饮经营单位和农村学校食堂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食品原料,是否存在重复使用食品原料以及滥用或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同时,对餐饮经营单位和农村学校集体食堂使用的烹调用油,进行监督抽检。其中,对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饮经营单位随机抽查总数的10%,300—1000平方米的中型餐饮业和100—300平方米的小型餐饮经营单位随机抽查总数的5%,对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集体食堂随机抽查总数的50%。

    河北省卫生厅要求,食用油要在被整治餐饮单位和农村学校食堂操作间采集,且必须采集正在使用的烹调用植物油,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情况。广大消费者可随时拨打省卫生监督局举报电话:0311-87817990(工作时间),87834667(休息时间)。(记者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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