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波兰共和国运输部部长波拉契克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于2007年5月10日至12日对波兰进行了工作访问。
访问期间,刘志军部长会见了波兰共和国运输部部长波拉契克,双方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会谈,并分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和波兰共和国运输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和波兰共和国运输部铁路运输合作相互谅解备忘录》。
双方一致认为,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双方参加的国际铁路协定深化铁路运输领域的合作。
双方同意,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一是相互交换各自国家铁路运输的信息资料;二是互派专家;三是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直通国际铁路旅客和货物联运及过境两国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四是互利的科技合作和其他合作。
双方认为,鉴于中波都是铁路合作组织(铁组)成员,又是该组织的国际旅客联运协定(国际客协)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国际货协)等协定的缔约方,双方将根据这些协定的规定办理两国间及过境两国的国际旅客和货物运输,并为其畅通无阻提供必要的便利。
双方同意,为进一步发展直通国际铁路联运,双方将相互给予必要的协助,致力于发展国际铁路集装箱运输和其他种类的多式联运,不断增强欧亚铁路运输通道的竞争力,提升其能力和对国际运输市场的适应性,并准备相关信息。
波方对中方铁路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钦佩,并希望得到中方的技术帮助;中方对波方为振兴铁路事业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赏,并愿意在既有线改造等方面向波方提供包括可行性研究在内的项目前期技术支持,以及推荐胜任的施工企业。
双方一致表示,刘志军部长对波兰的访问对加强中国铁道部和波兰运输部两部间的联系,进一步发展两国在铁路领域的全面合作,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将起到积极作用。
访波期间,刘志军部长还与波铁股份公司总裁瓦赫进行了会谈,添乘13413次旅客列车机车,实地考察了波兰铁路华沙至克拉科夫区段基础设施及运营情况。
刘志军部长还会见了铁路合作组织委员会领导和全体委员,感谢铁路合作组织及其成员长期以来对中国铁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以及为发展欧亚国际铁路联运所作出的努力。希望铁路合作组织委员会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成员国铁路自身优势,以发展欧亚国际铁路联运为重点,在运输价格、运到时限、运输服务等方面进一步作出努力,不断增强铁路合作组织的影响力。刘志军部长专门看望了中国铁路驻铁路合作组织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向大家表示亲切慰问,勉励同志们继续做好本职工作,为中国和谐铁路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