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新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将进行换发,新证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
记者5月17日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今年3月1日前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且证件有效期在2008年3月1日前的,有效期顺延至2008年6月30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在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版从业资格证;证件有效期在2008年3月1日之后的,在2008年6月30日前换发新版从业资格证。
2006年4月1日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的,证件到期后应换发新版从业资格证。对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间申领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仍发放旧证,有效期为一年。
新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新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