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党委中心组5月17日召开学习扩大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进行专题学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利明教授应邀作了学习辅导讲座。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张新枫,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孙永波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主持。
蔡安季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今年3月16日经上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制定和实施物权法,是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部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好物权法,并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全面准确地把握并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紧密围绕民生问题,重点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者、保障者、促进者,更好地履行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和指挥机关的职能,为全国公安机关做好表率。
王利明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也是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在会上,他就物权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大意义、物权法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讲授,还结合物权法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作了精辟分析,特别是在公安执法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今年3月23日,王利明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会上为中央政治局作了关于制定和实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讲解。
公安部直属机关各局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政治协理员、政治处主任等200多人列席了会议。( 张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