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四川省农业厅农经总站站长郑传根将一个写有“新世纪柠檬合作社”的匾牌,授给了安岳县龙台镇的农民唐于银,至此,四川省第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组建的专业合作社诞生了。
该合作社体现了《合作社法》“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利润共沾”的原则,所有社员均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入股,并按规定提取了相应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基金,具备了经营实体所拥有的银行信贷、经营生产的所有功能。
据悉,该合作社已有会员50户,启动资金205万元,并按《合作社法》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部门,还制定了《会章》。
据四川省农业厅农经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传统的协会组织相比,合作社不仅管理更规范、市场化程度更高,还实现了由集体组织到经营实体的转变,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自己的公司”。(许静 张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