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宣布决定,命名依兰县等23个县(市、区、局)为2006年度全省“平安县(市、区、局)”。
200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龙江”创建工作,周密布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防范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活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经过认真检查考评,全省又有一批县(市、区、局)达到了“平安县(市、区、局)”标准。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依兰县等23个县(市、区、局)为全省“平安县(市、区、局)”。
省委、省政府希望被命名的“平安县(市、区、局)”珍惜荣誉,巩固成果,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被命名的“平安县(市、区、局)”为榜样,努力进取,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全省的发展与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记者 文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