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引导职工和退休人员到社区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日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出台新政策,方便群众社区看病。新政策将从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4月下旬,卫生部政法司、规财司、统计信息中心对2006年全国卫生统计和财务决算资料进行了初步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卫生服务出现了一些新的可喜变化。主要表现在: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患者的门急诊费用接近零增长,住院费用出现负增长,药品在医药费用中的构成比例持续下降,患者负担有所减轻;医疗机构门急诊和住院工作量增加,医疗服务效率提高;患者就医流向开始发生变化,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服务量增加;政府财政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增加,在机构总收入中的比例有所提高。该分析报告业经部领导审阅,现刊发各地参阅。
我国卫生服务形势出现良好变化
近年来,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坚持从自我做起,从能解决的现实问题入手,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量力而行,而又尽力而为,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可喜变化。
一、医药费用涨幅呈下降趋势
(一)门诊病人医疗费用涨幅显著下降,住院医疗费用首次出现负增长。
2006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94.8元,比上年增加1.8元(未剔出价格变动因素,下同),其中:医院为125.9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96.7元,比上年减少1.9元;乡镇卫生院44.2元,比上年增加2.2元。
2006年,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3383.5元,比上年减少39元,其中:医院4518.9元,减少26.7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645.4元,减少262.0元;乡镇卫生院为761.1元,增加30.6元。
2002年以来,病人医疗费用涨幅呈下降趋势,2006年下降尤为明显。2006年人均门诊费用上涨1.9%,人均住院费用下降1.1%,大大低于前4年涨幅(2002-2005年门诊和住院费用年平均增长分别为8.0%、9.8%)。这是改革开放以后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最小的一年,如果考虑价格因素的变化,则门诊医疗费用首次接近零增长,住院医疗费用首次出现负增长。
2002-2006年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涨幅(分别为6.1%和7.1%)低于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涨幅(均在10%以上) ,2006年大大低于同期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涨幅(分别为12%和10%)。
从卫生部门所属不同级别医院看,部属、市属和县属医院人均门诊费用比2005年分别增加4.4元、1.6元和0.5元,分别增长1.8%、1.2%和0.6%;而省属医院减少2.8元,降低1.5%。部属、省属、市属和县属医院人均住院费用比2005年分别减少217元、185元、101元、25元,分别降低1.7%、1.9%、1.8%和1.1%(见表1、表2)。
表1 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

表2 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上涨幅度(上年=100)

(二)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下降。
2002年以来,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呈下降趋势(见表3)。2006年与2002年相比,门诊病人药费比重由58.3%下降到53.2%,住院病人由44.0%下降到42.2%,分别下降了5.1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门诊病人药费比重高于住院病人,但药费比重下降较住院病人更明显。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药费比重均有不同程度下降。2006年,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药费比重分别为51.2%、63.2%和59.4%,住院病人药费比重分别为42.2%、36.2%和43.3%。
表3 门诊和住院病人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

二、医疗服务工作量增加,服务效率改善
(一)门诊人次和入院人数增加。
2006年,全国医疗机构(不含诊所、医务室和村卫生室,下同)诊疗人次共达24.5亿人次,较上年增加1.4亿人次,增长6.1%。其中,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在持续10年减少后首次增加,较上年增加2200万人次。
2006年,全国入院人数达7906万人, 较上年增加722万人,增长10.1%。 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数比上年增加214万人,增长了13.2%,高于医院(8.9%)的增长幅度。
表4 医疗机构服务工作量

2002年以来,各类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和入院人数构成有所变化,但变化不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占比例有所上升,乡镇卫生院所占比例略为下降(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乡镇数、乡镇卫生院数和农村居民减少)。但2006年乡镇卫生院入院人数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2006年各类医疗机构门诊人次中:医院占60.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3.3%、乡镇卫生院占28.7%,其它机构占7.9%;住院人数,医院占70.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0.5%、乡镇卫生院占23.2%,其它机构占5.9%。
(二)医疗服务效率提高。
医疗服务量增加的同时,医疗服务效率也在提高,医生工作负荷和病床使用率增加。
2006年,医院医生人均每日担负5.6个诊疗人次、1.7个住院床日,分别比2002年增长13%和31%;乡镇卫生院医生人均每日担负7.1个诊疗人次、0.6个住院床日,分别比2002年增长4%和2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人均每日担负12.8个诊疗人次和0.8个住院床日,人均门诊工作量由于新增机构较多而出现波动,住院工作量有所增加。病床使用率,医院达72.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8.1%、乡镇卫生院39.4%,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呈上升趋势(见表5)。
表5 医疗机构服务效率

三、原因分析
上述分析表明,2002年以来我国居民医疗费用涨幅下降、医疗服务量和服务效率提高。这些可喜的变化是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严格医院管理和规范医疗服务等综合措施的结果。
(一)政策影响因素。
1.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增加,促进病人医疗费用的下降。
2002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2006年全国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9.1%,比上年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3.6%,乡镇卫生院为17.7%,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3.5个百分点和4.8个百分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机构的筹资压力,患者承担的医疗费用开始降低。
表6 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

2.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了农民就医负担,拉动门诊人次和入院人数增加。
截止2006年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数达到1451个,与2005年(775个)相比,试点县(市、区)数增加了近一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达4.1亿人,较2005年增加了2.1亿人。2006年全国共补偿参合农民2.7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55.81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区农民就医经济负担减轻,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拉动了农村地区尤其是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和入院人数增加。
3.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量增加。
2006年全国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城市已达到278个,占城市总数的98.2%,全国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万个。全国约6200个城市街道中,有3640个街道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和住院工作量相应增加,占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总量比例增加。
4.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推行医疗救助政策。
最近几年,国家加强了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投入力度。2005-2006年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23.5亿元,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12.6亿元,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9.1亿元,主要用于发现并治疗艾滋病人和HIV感染者、结核病人和血吸虫病人等。
据民政部统计,2005-2006年各级政府用于医疗救助支出22.9亿元,其中:城镇医疗救助支出8.3亿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4.6亿元。2006年全国医疗救助432.3万人次,其中: 城市人口145.5万人次,农村人口286.8万人次。
(二)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取得实效。
2005年以来,各级卫生部门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
2006年,全国22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制定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有1.48万家医院(占77%)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1.19万家医院(占62%)实行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这些措施提高了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度,便于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全国有4198家医院(占22%)实行单病种(5种以上)限价收费,也有效地抑制了过度医疗、乱收费行为。同时,一些地方对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纠正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医疗服务行为趋于规范。
2.多种措施控制药费,降低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率。
近年来,国家实行“网上药品招标采购”、药品降价、控制加价率和规范医生用药等措施,使药费占医疗费用的比重不断下降。2006年全国204个地级市实行“网上药品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合同金额达499亿元。近几年医疗机构的药品加成率逐年下降,由2003年的41.8%下降到2006年的29.0%。多种措施作用结果使病人药品费用下降。
表7 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率(%)

3.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我部连续在全国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促进医院加强管理,落实公益性质。医院管理年的深入开展触动了医院管理者加大管理力度,端正办院方向,规范服务行为。许多地方制定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措施。2006年,有242个城市的5791家医院参与辅助诊断检查互认制(一单通),8650家医院采取“限用抗生素”措施,避免患者不必要检查、重复检查、滥用抗生素等现象,有效地降低医疗服务费用。据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结果显示,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率从2004年的80.5%下降到2006年的69.7%,单张门诊处方平均金额从2004年的160.3元下降到2006年的150.1元,滥用抗菌药物现象有所减少。同时,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医院对外承包和租赁科室,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医用设备准入管理,严格规范器官移植行为。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治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
2006年,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国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共上缴自查自纠款项2.7亿元(上缴到纪检、检察机关的除外)。各级卫生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卫生部门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979件,涉案人员1348人,涉案金额6121万元。同时,弘扬卫生系统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组织报告团进行全国宣讲,树立行业新风。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措施,深刻教育了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更趋规范。
5.开展并实施惠民医疗服务。
为切实解决特困群众就医困难,各地积极开展对济困助困对象减免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检验费、诊查费、麻醉费、手术费和住院床位费的惠民医疗服务。2006年,全国共有2479家医院开展和实施惠民政策,设立扶贫(济困)病床6.8万张,收治病人254.3万人, 共减免医疗费用9.9亿元。
四、启示与思考
通过分析卫生发展出现的这些可喜变化,我们认为,有几点基本启示值得总结。
(一)卫生发展出现的这些新变化是全国卫生系统上下努力的结果。近年来,全国卫生系统面对挑战和压力,积极转变观念,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为重点,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卫生发展中的一些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人民群众逐步从发展中得到实惠。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按照部党组提出的要求,全国卫生系统坚持从自我做起,从能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想对策,谋发展,在体制机制没有大的改变之前,通过挖掘潜力,加强管理,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取得了阶段成绩。尽管目前的成效还不太显著,但依然使我们看到了希望,坚定了信心。我们认为,近年来采取的关于卫生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应当持续长久地坚持下去,并且不断总结完善,形成制度。只要方向正确,措施得力,贯彻坚定,不懈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人民群众就能越来越多地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体制机制改革的紧迫性更加突出。卫生系统出现的这些可喜变化主要是通过加强科学管理,严格监督,充分挖掘潜力下取得的。卫生发展的一些长期矛盾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如政府财政投入与人民群众对卫生保健的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仍不合理,公益性质薄弱,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价格使用秩序亟待完善。从相对较短的时期来看,可以通过一些行政手段起到抑制费用上升,促进患者就医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还必须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卫生改革发展涉及的方面广泛,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促进全民族健康素质提高的高度来科学认识卫生事业的地位和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投入,健全监管体制,使卫生发展的成果持续长久地普惠到广大人民群众。
(三)建议加强宣传,争取社会理解与支持。卫生发展出现的这些可喜变化是近年来少有的,也可视为卫生发展的良好转机。目前,卫生发展的环境并不宽松,全国卫生系统背负的责任和压力都很大,有必要开展一些有组织的宣传报道,让公众了解卫生系统开展的一些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对社会舆情加强正面引导。我们认为,必要的宣传有利于增强广大卫生人员的工作动力,鼓舞士气,调动积极性;有利于增进社会各界对卫生工作的理解与医患和谐;有利于促进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卫生工作的重视;也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事业迅速发展 造福城乡居民
针对群众反映“看病难、看病贵”的呼声,有关部门尝试通过建立平价医院、平价药房、发展社区卫生、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措施,不断缓解矛盾。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规模、服务条件、服务水平都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
卫生部表示要积极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使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趋于合理,有利于降低社会总的医药费用。他解释说,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体系,对于调整医疗服务市场,对于完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杠杆作用,它可以调控医疗服务市场,也可以使医院的运行机制、补偿机制更加合理。目前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些应该降低的价格,包括一些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的价格,应该适当降低。有一些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的价格,应该相应向上调整,这样才能使医疗机构自身的补偿机制更加完善。
江苏多举措为患者“减负” 门诊费用“负增长”
记者9日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扩建惠民医院、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收费……江苏省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系列举措收到实效:今年上半年,全省每门诊人次收费出现“负增长”,出院病人平均医药费用实现“零增长”。“这是江苏多年来未有的可喜局面,在全国也不多见。”江苏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
福建:医药费用增幅不得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福建省在日前出台的《“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中出台硬性规定,要求2007年以后,各医疗机构的每门诊人次收费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