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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商业促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2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的通知》。

    近一个时期以来,个别不良厂家和商家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有的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领导人形象,有的使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为产品和服务代言,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知明确要求,禁止在商品及其包装物上使用和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以及任何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表现形式;禁止企业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和形象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或利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推销产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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