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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布2006年下半年移送公安机关十大案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郝亚琳)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下半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192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布了其中十大典型案例。

    假冒“BLUETOOTH”注册商标案

    2006年7月17日,深圳市工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对福田区上梅林越华工业区越华路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生产加工假冒“BLUETOOTH”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现场查获假冒“BLUETOOTH”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1813个,以及大量未经使用的假冒“BLUETOOTH”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盒、说明书和制假工具。根据权利人报价,货值达21万余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2006年7月19日深圳市工商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07年2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涉案公司法人代表汪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涉案公司股东王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假冒“NIKE”“ADIDAS”“PUMA”注册商标案

    2006年7月,厦门市工商局接到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移转来的厦门市某公司生产假冒“NIKE”“ADIDAS”“PUMA”注册商标拖鞋、运动鞋的案件,立即展开调查,查证在2006年3月当事人共生产假冒“NIKE”“ADIDAS”“PUMA”注册商标拖鞋36668双,生产假冒“NIKE”“ADIDAS”注册商标运动鞋14652双。根据权利人提供的市场中间价,货值达到1200万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厦门市工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假冒“NOKIA”“SONYERICSSON”注册商标案

    2006年7月,中山市工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两次对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中机大厦二楼的何某某的生产车间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假冒“NOKIA”注册商标手机充电器12000个,假冒“SONYERICSSON”注册商标手机充电器5200个,以及大量假冒“NOKIA”“SONYERICSSON”注册商标的手机充电器半成品和包装盒、包装袋。经权利人提供报价,货值超过200万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中山市工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销售假冒“现代”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6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接到权利人举报,对朝阳区某公司位于十八里店横街子村的仓库进行检查,当场查扣涉嫌假冒“现代”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3320件。经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查扣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品,货值达35.7万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朝阳工商分局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销售假冒“CHIVAS”“REGAL”“MARTELL”“HENNESSY”等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6年7月,上海市工商局普陀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在梅川路某民居查获假冒“CHIVAS”“REGAL”“MARTELL”“HENNESSY”注册商标的进口酒894瓶。经香港国际洋酒协会(亚洲)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鉴定,上述进口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按照市场中间价计算,货值达24万余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普陀工商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销售假冒“威龙”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6年7月4日,义乌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复兴一区一仓库中查获假冒“威龙”注册商标的葡萄酒291箱(6瓶/箱),按照市场中间价计算货值达9万余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义乌市工商局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销售假冒“哈轴”注册商标商品案

    2006年6月,大庆市工商局在对大庆市轴承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大庆市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哈轴”注册商标的轴承,并在其两处仓库内查获大量印有“哈轴”标识的轴承。经权利人鉴定,该批轴承均为假冒“哈轴”注册商标的产品,货值超过210万元。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大庆市工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伪造、擅自制造“剑鱼”“飞鹰”“LACOSTE”注册商标标识案

    2006年7月12日,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在黄岩区下浦郑村查获个体工商户张某某印制假冒“剑鱼”“飞鹰”“LACOSTE”等注册商标标识近60万张,现场还查获用于印制假冒“剑鱼”“飞鹰”“吉列”等注册商标标识的菲林片19张,用于印制假冒“剑鱼”注册商标标识的印版8张。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黄岩工商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日前,黄岩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伪造、擅自制造“PHILIPS”注册商标标识案

    2006年9月14日,苍南县工商局龙港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龙港镇建新路672号薛某某的压痕加工场所查获假冒“PHILIPS”注册商标汽车灯泡包装盒21600只。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当事人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数量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苍南县工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2006年8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根据举报,对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擅自以“促奥运首选品牌编委会”名义开展“促奥运首选品牌大型征集推广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经查,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授权,擅自以虚构的“促奥运首选品牌活动委员会”“奥促委专家评审委员会”“中国经济商务联席会”名义组织虚构的“促奥运首选品牌大型征集推广活动”,骗取当事企业的入围费和活动费,其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鉴于该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我国2006年查处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428件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郝亚琳、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2日表示,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428件,比2005年增长了45%。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工商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商总局发布的材料显示,从2004年到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1128件,涉案金额1489万元,罚款83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件,移送人数7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合同备案、与奥林匹克标志有关的特殊标志登记、商标注册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等方面依法履职,切实加强了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规范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保障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将69个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了备案,7个特殊标志予以登记。

    2006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根据举报,对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擅自以“促奥运首选品牌编委会”名义开展“促奥运首选品牌大型征集推广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由于该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入世以来工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近20万起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郝亚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12日表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了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93332起,其中涉外商标侵权案件28041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共计774起、商标犯罪嫌疑人778人。

    李东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会同工商总局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我国入世6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和对中外关注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的整治力度,市场经济秩序逐步好转。

    除查处大批侵权假冒案件外,工商机关还探索出了遏制批发零售市场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有效管理模式。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在市场上发布《通告》的方式,对法国、荷兰、瑞士、卢森堡、英国、德国等多个国家多家企业的40多件高知名度商标进行强力保护,禁止所有服装和小商品市场未经权利人授权经销带有上述商标的商品,有效制止了服装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侵犯国外高知名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工作,不少地方出现了“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农民”的喜人景象。截至2006年底,我国已注册涉农产品商标37万件,约占注册商标总量的13%;在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已公布的800多件驰名商标中,有涉农产品商标近100件和地理标志4件。

    工商总局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加强了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截至目前,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将69个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了备案,7个特殊标志予以登记。2004年至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1128件,涉案金额达1489万元,罚款83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件,移送人数7人。

    新闻办就2006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2007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将办"商标节" 商标意识增强但相对数量依然少

    为加强商标保护,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中国商标节组委会6月10日在北京宣布,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由中华商标协会和长沙市政府主办的“2007年中国商标节”将于11月3日至6日在湖南长沙举行。

    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强化到国外注册品牌的意识

    “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当走出国门,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在太原召开的“信用·品牌与山西科学发展论坛”上强调说。

    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6.7亿美元,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李东生说:“农产品出口企业可以运用商标在国际市场上为农民增收,为企业增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在我国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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