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对全省252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上半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805元,同比增长14.4%,增幅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上半年全省11个设区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除保定有小幅增长外,其他市均呈两位数快速增长,增幅在11.9%至42%之间。
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有3方面,一是受去年下半年大幅度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离退休金及职工增资翘尾因素影响;二是今年部分地区公务员执行了新的工资标准;三是居民赡养、捐赠收入大幅提高。
同时抽样调查显示,上半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951.7元,同比增长10.4%,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5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呈全面上升态势,其中唐山、秦皇岛、邢台、保定、承德5城市呈两位数快速上涨,其他城市增幅在10%以内。 (通讯员贾立文记者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