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新疆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各项任务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地各部门在工作重点上,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6个重点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9个方面,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围绕国有资产监管,制定有关制度,进行专项治理,查处并取缔“小金库”69个,上交违规资金1485万元。克拉玛依市重点对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方面的5万多个项目逐一进行核查清理,清理资金63亿元。
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自治区将六大领域要重点解决的36个突出问题,逐个分解到具体单位,并明确完成时限。各重点单位和各主管(监管)部门对交易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和资金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析查找并梳理出商业贿赂的突出表现,研究确定治理重点。自治区交通厅梳理出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勘察设计变更、监理、资金管理支付、土地征迁等方面存在的17种表现形式;水利厅围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和水资源开发领域中的行政审批和执法,梳理列举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材料采购等方面存在的11种表现形式;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梳理查找出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销、药品竞标和食品药品监管审批发证等方面存在的20余种表现。各部门、各单位把纠正查找出的问题,分解到有关单位和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经过各方面一年多的共同努力,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力度不断加大,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一些影响公平交易的“潜规则”正在逐步纠正。截至6月底,全区自查自纠上交款项共计3661.4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23件,涉案金额2.26亿元,完善各类预防商业贿赂措施19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