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年半的药招“三统一”工作,在宁夏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自治区代主席王正伟分别就药招“三统一”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管阻力来自何方、有多么大,都要用“铁的手段”强力推进这项惠及百姓的改革。
陈建国8月7日对药招“三统一”工作作出批示,陈建国指出,对中标后不供药的企业要坚决地、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罚;对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影响“三统一”的要严肃处理;对少数人员腐败而影响改革正常进行的要坚决惩处。总之,要用“铁的手段”强力推行这项惠及百姓的改革,不管阻力来自何方、有多么大,都要把改革坚决地推进下去。
昨天(13日),王正伟针对药品招标 “三统一”配送工作作出批示,要求采取强硬手段,深化细化药招改革,对中标后不供药的企业要严厉处罚,对配送率过低的要限期整改,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坚决予以调整。
昨天下午,自治区副主席郑小明主持召开自治区药品招标“三统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向药品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主管卫生负责人、配送企业传达了陈建国、王正伟的批示精神。郑小明说,药招“三统一”是一件惠及百姓利益的大事,必须提高认识,抓紧抓好。自治区将成立特别调查小组,对那些不称职、不得力的工作人员坚决整治,该查的查,该撤的撤。 (记者 李东梅 实习生 李瑞)
宁夏将特别监管特别调查药品招标 “三统一”问题
记者昨天从自治区药品招标 “三统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政府将于近期出台 《药招 “三统一”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并由监察厅组织有关人员,成立特别调查小组,对药品招标 “三统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调查处理。对 “三统一”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药招办职责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等情况,将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嫌违反党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由各级纪委查处。对医疗机构中标药品使用不到位的,依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撤销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统一配送企业中标药品配送不到位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或取消统一配送资格的处罚,具体为首次罚款5万-10万元,限期整改;再次罚款10万-20万元,黄牌警告;最后罚完剩余保证金,取消统一配送资格。(记者 李东梅 实习生 李瑞)
宁夏药品招标“三统一”引入双向选择进入退出机制
记者昨天从自治区有关会议上获悉,药品招标“三统一”将引入双向选择机制,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之间本着一定原则可以互相选择。
根据双向选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根据经营规模、配送功能的实现程度,仓储质量管理、配送到位率、满意度和时效性,择优选择自治区药监部门认定的、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批准的统一配送企业;配送企业根据药品管理情况、药品回款及时性、“重合同、守信用”等情况,选择医疗机构。
自治区将建立配送企业进入和退出评价机制,由卫生行政部门代表医疗机构,以市县为单位择优选择配送企业,每个市县允许选择一个主配企业,一个补充配送企业,共同开展辖区的配送工作。自治区药监局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对配送企业的评价,实行以重点考核乡村医疗机构实际配送情况为主的综合评价办法,依据评价结果决定配送企业的保留或退出。(记者 李东梅 实习生 李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