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自治县)普通建筑企业的资质审批、变更,当地就可以办理,不必费时费力跑到主城找市级机关了。记者23日了解到,重庆市建委决定将原来下放给6个区域中心城市的资质审批权和一些管理权限,扩大到全市其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比如,一次性开工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就由当地自行负责。
下放的权限包括: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勘察设计企业丙级以下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审批,这些下放权限待市政府规章明确委托后实施;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下资质证书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部分管理权限,从下半年起下放给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据介绍,重庆市建委原有行政审批权限41项,去年起通过数次清理,现保留行政审批权限27项。市建委将严格新设行政许可项目程序,确有必要新设的,将上报市政府法制机构通过公开听证、网上投票等方式专题审查;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则纳入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库,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记者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