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近日规定,凡辖区内常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可以与当地居民一样参加新农合,受到打工农民工的欢迎。目前山东省134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比全国提前一年基本建立起新农合制度。
山东省卫生厅在28日举行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情况通报会上透露,山东省自2003年启动新农合试点以来,已覆盖农民6646.41万,农民参合率90.08%,全省参和农民总数达5987.15万,参合农民人数居全国第一。省级试点县(市、区)累计筹集新农合资金43.17亿元,累计为8764.24万人次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26.91亿元。截至2007年,134个试点县(市、区)人均筹资50-55元的有109个,56-60元的有10个,60元以上的有15个,最高的达到100元,多数试点县封顶线为2万元,个别地方封顶线达到5万元。
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农合基金共支出10.26亿元,基金使用率56.97%,其中7.12亿元用于住院补偿(占69.39%),2.74亿元用于门诊补偿(占26.72%),补偿金额分别占门诊和住院实际发生医药费的27.99%和25.07%;受益2858.65万人次,受益率达47.75%;为267.42万参合农民进行了体检。试点四年来,省级试点县参合率由试点初期的70.67%提高到目前的90.08%,基金使用率由69.12%提高到85%,受益率由47.31%提高到82.45%。
为方便农民就医,全省共确定定点医疗机构30820个,其中村级定点医疗机构26800多个,平均每万人拥有5.15个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农民就医习惯,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将辖区外邻近的一二级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进一步推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工作。所有试点县(市、区)都明确规定,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外出务工期间,在当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凭相关证件和单据到本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