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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出通知要求重点海域整治“海漂垃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9日   来源:福建日报

    日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通知,在厦门海域海漂垃圾整治专项活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布置全省开展重点海域海漂垃圾整治示范工作。

    据介绍,这次工作将选择部分重点滨海旅游度假区和人口在3—4万人以上的村镇,作为示范点,建立起海上保洁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运行模式,使重点海滩和海湾在大潮高潮线向陆20米至近海海面区域的垃圾明显减少,近岸海域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通知》要求,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江河、海域沿岸和水域垃圾的集中整治活动;要加强涉海工程垃圾监管,严格执行海洋倾倒许可制度,强化海洋倾废审批及倾废过程的跟踪监测和监督管理。(记者 吴洪 通讯员 许嫣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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