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8月31日9时,广西75个县(市)电子监察系统全部建成运行,并顺利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南宁市、桂林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的24个城区的电子监察系统也提前建成运行,并与自治区、市级电子监察系统联网,实现了全市整建制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并联网运行。至此,广西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全覆盖、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全程实时监督的省(区)。
2007年7月以来,广西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县级建设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实现区、市、县三级联网运行的指示,把电子监察建设当作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区直机关33个厅局和14个市电子监察系统联网运行的基础上,各地集中力量认真抓好县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关心过问,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各级纪委、监察局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办积极支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做好配合,电信部门及时完成软件布置和网线施工,全区上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规模庞大、覆盖面广的三级电子监察体系。
广西实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全程全覆盖之后,与投资软环境关系密切的审批事项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相关的审批事项,均进入电子监察系统,受到区、市、县三级直接监督。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咨询、申请、受理、办结、领证的全过程,都在电子监察网上受到直接的监督,都要严格按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办理完毕。超时办结的事项,对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问责,进行责任追究。
广西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也将在近期全部建成。全区将实现三级行政服务中心联网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升级。(桂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