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贯彻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历时一个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司法保障的七项措施。
七项司法举措包括:一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由张柏峰院长任组长的滨海新区司法保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均为各审判、执行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统一负责天津市法院与滨海新区领导机关的对口联系,跟进研究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及时了解新区开发开放中的司法需求,研究制定各项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监督指导各级法院解决新区先行先试中出现的适用政策法律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处理与滨海新区发展密切相关的法院工作和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措施。
二是配合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建立健全对新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努力化解新区案件的执行难;建立法院与党政机关联系服务机制,从组织和制度上保障法院及时了解和服务新区开发开放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建立新区涉诉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机制,配合新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全力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设立专门的调研班子,跟踪综合配套试验改革的动向,研究先行先试中出现的适用政策法律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提出审判对策,统一裁判尺度,监督指导相关法院依法及时正确审理先行先试中出现的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依法支持改革,保护创业,制裁侵权,惩罚犯罪,保障新区各项综合配套试验改革的顺利实施。
四是为滨海新区社会稳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配套改革和维护职工权益等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打击危害新区社会治安的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职务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外各类主体投资、贸易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违法、侵权行为;依法审理和执行好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加强各类金融案件审判力度、涉外及海事、海商案件的审理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建立新区内、新区与其他区县、天津与环渤海地区三个层面的执行联动机制。
五是建立滨海新区涉诉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机制。随时了解和掌握党委政府推进新区发展的决策动向;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讲法、汇编典型案例、在新区网站设立专门网页等多种形式,开展涉诉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工作;统一组织新区法院对诉讼中发现的关系新区发展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依法行政或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六是加强滨海新区各法院队伍和物质装备建设。通过岗位培训、选调深造和引进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培养既熟悉国际经济又精通法律的高素质复合型职业法官队伍;筹建天津海事海商法研究中心,为服务新区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七是加强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和环城区县法院的交流互动,滨海新区法院要与新区开发开放的步伐相适应,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审判、执行工作创新方面走在前列,为全市法院提供示范和经验;中心城区和环城区县法院要与滨海新区法院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