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财政厅于8月中旬拨付资金35317万元,专项对全疆各地239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对228万名学生进行免费教科书补助、对39个县的中小学进行校舍维修改造、对16万名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进行补助,以及提高5650所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据统计,2007年春季和秋季学期,为支持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共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69904万元;同时,为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动态监控,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采取了财政直接支付的形式,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将免杂费、公用经费、校舍维修资金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各地县财政部门的特设专户,并通过特设账户直接拨付到各学校相关账户,确保资金及时、规范支付。(作者: 戴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