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部门信息
 
财政部:中央财政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8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决定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制度。

    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进行。2007年生猪调出大县包括:年均生猪出栏量大于80万头的县;年均生猪出栏量在60万头至80万头之间,且人均出栏量大于1头的县;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县,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为此,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专项资金,对全国253个生猪调出大县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即将拨付到县。

    奖励资金将专项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及防疫服务费用等发展生猪生产支出。为体现“多调多奖”,奖励资金的分配按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三项指标测算,其各自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测算数据主要以统计系统提供的分县分年数据为准。

    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动态监测,有进有出。财政部、农业部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链接
· 财政部:发挥公共财政职能 解决低收入户住房困难
· 中央财政、广西壮族自治区八项政策扶持生猪生产
· 中央财政今年安排70亿元奖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 中央财政最近新追加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4100万元
· 中央财政紧急拨付亿元资金支持南方地区抗旱救灾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