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开展“百日行动”督促检查工作,督促各地在自查清理阶段全面、真实查清问题,如实填报土地违法违规情况。
通知要求,成立9个“百日行动”督促检查组。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局长分别任组长,成员以各督察局为主,总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督促检查组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各地贯彻落实部“百日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情况、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自查清理进展情况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登记填表情况,了解掌握影响恶劣、问题严重的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通知要求各督促检查组在督察范围内的省(区、市)选择2个以上地级市进行实地检查,在每个地级市选择2~3个县(区)进行抽查。督促检查组于9月22日开始工作,9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并向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促检查报告。
督促检查组要按照《关于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切实履行国家土地督察职责的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合理安排,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各种困难,按时完成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