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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派组督查湘鄂黑吉滇五省文物普查工作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9日   来源:文物局网站

    国家文物局执法督察组检查湖南和湖北两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

    2007年9月23日至29日,国家文物局执法督察组第一组在湖南、湖北两省督察期间,专门对当地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单霁翔局长参加了对湖南省的督察工作。督察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以督导,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家文物局的要求抓紧落实,积极推进普查工作的开展。

    湖南省政府已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省文物局组建了由省考古所、省博物馆分别负责的两支普查队伍,在长沙市进行普查试点工作。湖南省基层文物部门对普查工作非常积极,部分区县已先期开展工作。如衡山市南岳区将普查与申遗工作相结合,从07年3月开始,对全区摩崖石刻进行了全面普查,新发现民国以前摩崖石刻49处;耒阳市规划、国土部门与文物部门合作完成了《耒阳市民居、古建筑情况调查表》、《耒阳市不可移动文物统计表》。据了解,湖南省计划在“十一”过后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开展全省普查培训工作。

    单霁翔局长在湖南省督察期间指出,湖南是文物大省,而第三次文物普查是建国以来以国务院名义组织的第一次文物普查,湖南省应该抓住机遇,促进湖南文物保护工作上一个台阶。目前全国普查工作即将转入第二阶段,希望湖南省抓紧完善有关工作,高度重视、迎头赶上。

    湖北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文物普查工作,省政府已成立了湖北省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察所到的各地市均已成立本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在组织收看收听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后,湖北省立即组织召开了全省文物普查动员大会,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文物局连续举办了三期湖北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培训班,培训了全省17个市州、102个县区及省直属单位的350余名业务骨干,专门制订了《湖北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培训班管理规定》、《湖北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培训班队(组)长职责》,坚持以制度“管班”,取得了较好效果。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湖北省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特别是普查培训工作采取的全省统一培训、封闭办班、编队分组、制度管理模式,很好地保证了培训质量,希望在第二阶段工作中,湖北省能够继续起到带头作用,为普查工作创造经验。同时,督察组也指出湖北省普查办应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文物局普查办的信息交流,尽快完善普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通过对湖南、湖北两省的行政执法督察,我们看到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两省都较好地完成了普查准备阶段各项任务,为田野调查阶段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执法督察组检查黑龙江和吉林两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

    2007年9月20日至28日,结合200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国家文物局董保华副局长带领执法督察组到黑龙江、吉林两省检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本次督察的重点是普查第一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

    黑龙江省十分重视文物普查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相关会议对全省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本次督察所到有关市、县也相继完成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组建。此外部分市县还编制完成了普查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督察组在黑期间,黑龙江省正在举办全省文物普查培训班。

    吉林省文物普查工作进展缓慢,省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尚未能正式成立。相关州、市、县的机构组建也未最终完成。针对吉林省的情况,董保华副局长指出,相对于全国的形势,吉林省文物普查的第一阶段工作已落在了后面,虽然其中有客观原因,但应不等不靠,积极行动,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把欠帐补上,其中务必要在近期内完成工作程序尽快将省政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立的通知下发和上报,同时立即开展普查的培训工作。根据董局长及督察组的意见,吉林省文化厅已着手落实,督察组离开长春之前,省文化厅普查办公室已拟就开展普查培训的通知,计划在“十一”之后立即进行全省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

    通过对黑龙江、吉林两省的实地调研了解到,虽然各地都存在着一些困难或问题,但对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都持十分积极的态度,对搞好这次普查工作信心十足,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并能够针对本地文物资源的特点,有重点地编制实施计划和开展培训工作。国家文物局执法督察组普查工作的检查,对各地的文物普查工作具有良好的推进作用,收到了满意的效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执法督察组检查云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

    2007年9月22日至26日,国家文物局童明康副局长带领文物行政执法督察组到云南省检查工作。2007年度的执法督察将各地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为督察重点。重点检查各地落实普查第一阶段工作的情况,特别是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组建、普查队伍的组建、普查人员培训、普查试点等。

    在云南期间,督察组听取了省文物局及有关部门、市县地方党委、政府的负责同志关于文物普查工作情况汇报。云南省政府已于2007年6月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件的通知》,随后成立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了全省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文物普查工作,并落实工作经费60万元。根据本省特点,云南省文物局还制定了《云南省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省文物局定于10月15日至26日在通海县举办文物普查州市级骨干培训,并进行普查试点工作。另据了解,昆明市政府计划下拨600万元经费用于本市的文物普查工作。

    童明康副局长对云南省的文物普查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云南地处西南边陲,是全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民居建筑更是形式多样。云南又是南诏和大理国建立地方政权的地区。在普查中突出民族地域特色,将少数民族的民居和地方政权的建筑予以重点普查。他还强调,云南省要充分利用独特的气候条件。云南的冬季较为温暖,野外的实地普查工作不受季节变化的限制。可以根据气候条件,合理安排野外普查工作计划。

    云南省文物局感谢国家文物局对云南文物普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将按照童明康副局长和督察组的意见,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为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的开展做好全面准备工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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