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山东省正在建立完善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根据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强化对食用农产品的动态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据悉,工商部门通过加强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等经营主体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时公布上市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公布发生在有关地区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及因食用农产品质量引起的重大毒害事故;运用对上市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及时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和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管;制定和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果断处置食用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通讯员 李小齐 记者 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