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袁纯清省长主持召开陕西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陕西省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全国气象防灾减灾大会精神的意见,同意设立陕西能源化工研究院。
会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陕西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城乡就业、培植财源、增加税收、壮大县域经济等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但与其他发达省份相比,陕西省仍有较大差距。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要求,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对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力争到2010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在数量、规模、结构和效益上实现新突破,并在放宽市场准入、完善鼓励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优化发展环境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会议要求对指导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报省委研究决定。
会议认为,陕西省生物资源丰富,科技人才实力雄厚,生物产业具有一定基础,制定陕西省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充分发挥陕西省优势,抓住机遇,推动陕西省生物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原则通过了《陕西省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以项目为主导,以科研院所和企业为载体,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结合陕西省实际,突出重点,一方面抓好生物质能的利用,一方面抓好已具备一定基础的高科技的研发转化,努力实现在生物高科技以及生物产业发展上的大突破,推动生物产业发展成为陕西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会议指出,陕西省煤矿企业众多,搞好煤矿生产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行政责任,加强行政监管至关重要。会议要求,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陕西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行政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行政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保障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
会议要求加大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全省加密气象站网建设步伐,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努力扩大气象信息的传播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会议同意设立由西北大学和省内大型能源化工企业组建的股份制形式的陕西能源化工研究院,坚持市场引导,自主运作,围绕陕西省能源化工领域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以及企业的实际需要,通过产、研、学、企的结合,为陕西省能源化工产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郑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