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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现新农合县乡村全覆盖 2156万农民受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31日   来源:辽宁日报

    10月30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就辽宁省全面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向媒体进行通报。据省卫生厅调查数字显示,从2006年新农合工作全面启动,到2007年6月,全省97个县(市、涉农区、涉农开发区)全部启动了新农合制度,实现了县、乡、村全覆盖,共覆盖农业人口2156万人,参合农民达1882万人,参合率为87.31%。

    据介绍,自2005年以来,辽宁省坚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举的工作方针,逐步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按照全省统一建设规划,辽宁省每年利用国债资金7000多万元开展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基建项目,到今年底,全省44个县(市)每乡一所卫生院的基建任务基本完成。省财政每年投入9740万元用于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配置设备和培训人员,政府投入的主渠道逐步得到恢复,使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逐步得到恢复和提高。全省每年筹集新农合资金9亿元左右,一方面使参合农民看病就医有了一定保障,激活并释放了农民的医疗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新农合的统筹补偿方案引导农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对农村医疗机构形成了合理的补偿。快速增长的医疗服务工作量带动了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向广大农村医疗机构下沉,引导农村医疗机构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补偿方案设计逐步趋向合理,广大农民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2006年,全省共补偿参合农民562万人次,补偿资金支出3.9亿元。2007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受益384.23万人次,受益率20.41%。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农民的医疗需求得到初步释放,农民群众的就医流向已发生明显变化,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逐步升高,因经济困难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明显下降,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得到有效缓解。(记者 李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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