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山东省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将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并将编制数额和配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将有效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
据介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机关和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省、市、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要分别按照批准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数额,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逐一审核,将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超编和不符合有关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不得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张国栋 徐福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