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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五方面着力建设法治型海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5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法治型海关应当体现为法律体系健全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有序、行政权力监督有效、行政争议妥善解决、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等五个方面。

    这是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15日在全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牟新生说,海关是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海关工作的基本准则,是海关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建设法治型海关,是海关根据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建设法治国家战略部署、在新的形势下提出的新目标。

    牟新生说,法治海关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监督、救济以及法律意识的树立、法律信念的培养和法治精神的弘扬等诸多环节。要以《海关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涵盖海关执法各个领域,海关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业务操作统一规范,执法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约束。海关内部层级监督、同级监督和外部审计监督、司法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做到控权到位。建立健全包括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要使自觉学法、用法成为良好习惯,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蔚然成风。

    牟新生要求海关法制工作着眼全局,以基层为着力点,不断改革创新。

    据悉,当前海关法律体系更加完善。2003年以来《海关关衔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出台,海关公布了海关规章68部、海关总署公告337件,深入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工作,最终确定保留海关规章101部、规范性文件600余件。海关还开展了包括举办全国海关法律知识竞赛在内的多种形式普法活动。在国务院部委中,海关率先建立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海关复议应诉能力显著提高,2003年以来,全国海关法制部门办理复议案件2075起。推广应用了海关贸易管制监测分析系统,加强数据分析和风险布控,实现海关贸易管制与风险管理的深度融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卓有成效。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9000多件,案值10多亿元人民币。自2000年以来,全国海关每年查获的案件数量都保持在30%左右的增长幅度。大量案件的查获,一方面有效遏制了进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势头,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广大权利人对寻求海关保护的信心。截至2007年上半年,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达10000多件。其中仅2006年就新增知识产权备案近2000件,比2005年增长了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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