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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川签订推进川渝合作、共建成渝经济区协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9日   来源:重庆日报

    川渝两地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互相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科研也可共享两地顶级的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18日,重庆市与四川省签订《关于推进川渝合作、共建成渝经济区的协议》,充分发挥各自科技优势,联手打造“第四经济增长极”。

    根据协议,川渝两地将定期召开科技合作联席会议,就科技合作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开展川渝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共同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科技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

    围绕天然气、生物医药等川渝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双方将开展联合攻关,每年定期筛选项目共同申报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两地科技计划也对川渝科技合作项目给予支持。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两地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将可互享同等的税收优惠等政策。据悉,四川省出台的 《四川省科技创新企业技术开发费认定办法》,可使企业技术开发费150%税前抵扣,去年全省124家企业直接获得税收减免近2亿元。而两年一届的重庆高交会,作为西部最大的技术交易平台,也将为四川的科技成果提供更多的交易落户方面的政策优惠。

    此外,双方还将互相开放和共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技术标准检测评价机构等,并逐渐搭建起川渝科技信息和交易网络,形成网上科技成果的交易。

    市科委主任周旭表示,重庆和四川开展科技方面的交流合作,可充分发挥双方在经济和市场互补性强的优势,充分整合两地的科技资源,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联手打造继珠三角、长三角、京津滨海新区三个经济增长极之后的“第四经济增长极”。 (关媛媛  刘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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