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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在昆明召开全国新闻出版法制工作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6日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由新闻出版总署举办的全国新闻出版法制工作会议11月22日至23日在昆明金龙饭店召开。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李东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到会致辞。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涛、副司长于慈珂分别主持会议。中宣部、国务院法制办、总署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司、图书出版管理司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的相关负责人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李东东在会议上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新闻出版法制工作对新闻出版发展、改革、服务和监管的规范、保障和支持作用,为推动新闻出版业实现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实的法制保证。

    完善与“四大准入”相关法律制度

    李东东指出,要按照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在总署层面,要对新闻出版管理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继续做好《出版管理条例》配套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当前,要重点结合建立以法人准入、产品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这“四大准入”为基础的行业管理体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法人准入方面,已有的《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审批条件都做了一些规定,即将颁布《图书出版管理规定》、修订《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规定》,明年计划修订《复制管理办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进一步完善各类单位的准入条件;在产品准入方面,要研究制定改进书号、版号管理的办法,既要改善服务,更要加强调控;在职业准入、岗位准入方面,即将颁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责任编辑等重要岗位的准入条件和注册办法,探索建立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减少或下放审批项目

    李东东说,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署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减少或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改进审批方式。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以建立政务大厅、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网络监管等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政、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

    李东东说,新闻出版法制工作部门要指导执法机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行政与执行党的宣传纪律的关系,将执行党的宣传纪律与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对法制工作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明确职权,提高要求,规范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文书的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文书送领导签发前,必须送法制工作部门审核;在执法监督方面,总署和地方要加强联系和协调,地方新闻出版法制工作部门在复核重大案件时,要及时向总署汇报情况;总署要有效指导地方的执法工作,防止在具体案件中出现被动。

    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李东东在讲话中指出,新闻出版法制工作部门作为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复议机构,要吃透条例精神,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要积极受理、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综合执法的地区,对于综合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上一级政府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是行政复议机构,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她说,目前,无论是总署还是各地新闻出版局,法制工作机构、人员的情况都与实施条例的要求有很大差距,总署党组已经专题研究了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的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解决,希望各地新闻出版局也借此机会加强复议机构、人员的建设。

    “五五”普法重在抓落实、出实效

    李东东说,新闻出版总署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新闻出版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国新闻出版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今后几年的工作就是抓落实、出实效。总署政策法规司联手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研发出版了《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学法用法实用软件》,内容十分全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知识性和实用性,是全国新闻出版系统“五五”普法指定读物。她希望各地新闻出版局把《软件》推广普及到本地区所有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和新闻出版单位,充分发挥《软件》的普法新平台、新抓手作用。

    创造条件实现专职人员从事法制工作

    李东东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闻出版法制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职责更加重要。因此,要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她说,目前全国有半数以上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有独立的法制工作机构,大部分是和办公室合在一起,由于机构没分开,也基本没有专职人员从事法制工作。这种情形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极不适应,和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的要求也不适应,应当尽快改变。她强调,新闻出版法制队伍要适应法制工作任务和职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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