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月内启动流域委确定的11条河流和全省11个市(区)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41条河流的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在2009年6月底全面完成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陕西省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河流密布,水系众多。近年,全省经济社会及流域水资源状况和工程设施条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旧的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规划已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发展需要。
此次流域综合规划编制的重点范围:一是配合黄委完成黄河流域干流及窟野河、无定河、渭河等5条支流陕西段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配合长委完成嘉陵江、汉江、丹江等6条支流陕西段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二是根据全省水利规划框架体系要求,结合配合流域机构规划修编工作和全省河流开发治理的实际,完成全省41条主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黄河流域26条,长江流域15条。
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包括: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和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依法划定流域内各类河流河段的功能区划;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防洪、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科学论证新形势下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关于洪水防治、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能开发、河流生态、航运等方面的重大关系;研究提出加强流域管理的政策措施。(记者 刘国英 通讯员 秦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