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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确退耕还林新政策 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7日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省政府日前出台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明确退耕还林新政策,以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

    据了解,湖北省坡耕地退耕还林面积497万亩,涉及170多万户657万人,国家原计划逐年补助共计96亿元。目前已到位63.5亿元。由于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即将期满,一些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还未解决,国务院决定继续对退耕农户进行直接补助,并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这两项资金相加约74亿元。这意味着国家对湖北省退耕还林工程的投资将增加到170亿元。

    省政府要求,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确保退耕农户人均达到0.5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和1亩高效经济林。

    具体政策内容包括两项。一是继续对退耕农户进行直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这部分资金规模约47.8亿元。

    二是中央财政安排26.5亿元资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恩施州及其他享受西部政策的34个县(市、区)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和补植补造,并向特殊困难地区倾斜。

    省政府要求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每亩补助600元,用5年时间,实现具备条件的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0.5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的目标。 (记者 甘勇、通讯员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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