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我丈夫在上班路上被车撞伤,能算工伤吗?”“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名过路妇女求解,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热情做答,并赠送给她1本《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这是昨天(4日)在湖南省会长沙街头的一幕。
昨天(4日)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五届湖南省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和“传播法律知识,关注民权民生,共建和谐社会”。全省各地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促进提高全省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和构建和谐湖南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日上午,湖南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与长沙市司法局及岳麓区司法局在汽车西站附近举行了大型法律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图片知识及法律案例条文展览、发放普法资料、法律咨询、文艺表演、法律知识有奖抢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全省其他市州也通过开展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等形式,进行了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