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本市公务卡的逐步普及,规范此类卡的结算成为了刻不容缓的问题。12月6日,《天津市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实施后,公款消费中的虚假发票、虚报费用等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并将统一卡面的颜色、 图案、规格,使用银联标准卡。其中,个人卡由单位职工个人持有、保管和使用,密码由个人设置,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各单位将不再办理现金借款,持卡人在日常公务支出时,先用个人卡或现金支付后,依据刷卡后POS机开具的相关凭证,由本单位按规定进行报销。单位报销的费用到期还款时,由单位财务部门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发卡银行。如果出现预计因公支出超过信用额度或结算天数的话,应先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报销人办妥借款手续,出纳人员通过财务转账POS机具将所需借款资金划转到个人卡上。如果在报销时,持卡人个人卡上预借款项未能全部使用,可通过财务转账POS机具将余款划回单位卡中,或由报销人直接归还现金。此外,个人卡发生的个人消费部分,由持卡人自己支付,不能列入单位的报销范围。
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消费功能,持卡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支付结算、透支消费、循环信用、存取现金等业务。同时,公务卡上的支付信息能够被准确地记录,经持卡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将会作为原始凭证,便于单位和财政部门对公务消费实行动态监控。据了解,现行公务消费制度的特征是“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报销时容易出现凑票报销和多开、虚开发票报销现象,甚至出现未办公事却用发票报账的情况。而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之后,员工的差旅费、单位的办公费等公务支出,都将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仅解决了用卡单位结算流程复杂这一问题,简化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