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近期,青海省财政出台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
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活体)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具体申报程序是在每年年终,由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会同农牧、商务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于次年年初予以补助。
这项政策的出台,将对保证猪肉质量,防止病害猪流入消费市场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