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18日召开的河南省价格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明年河南省将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方针,采取多种惠民价格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据介绍,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仍将持续一段时间,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是河南省价格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河南省规定,2008年,凡是月度涨幅突破全省平均涨幅的省辖市,原则上不得出台除环保收费外的地方调价项目。河南省将建立城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建立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动态联动机制,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特别是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高校学生食堂的补贴,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在主产区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规范教育收费,坚决制止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等名义变相多收费行为。(记者朱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