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北京召开中国烟草行业CFC-11淘汰总结大会,宣布我国烟草行业于2006年12月31日提前3年全面停止了CFC-11的消费,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战略的实施,为保证国家提前实现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目标作出了烟草行业应有的贡献。
CFC-11,即三氯一氟甲烷,是全氟氯烃的一种,在烟草行业被用作烟丝膨胀剂。按照《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规定,我国应于2010年1月1日前全部淘汰。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烟草行业拆除、销毁了总价值约1500万美元的全部73套CFC-11烟丝膨胀装置,同时,在CFC-11替代设备方面的总投资超过3.6亿美元,每年减少CFC-11的排放量达109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