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重庆市与四川省在成都签订《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首次建立川渝知识产权横向协作机制,共同探索城乡统筹知识产权工作新机制、新思路,促进川渝经济共同发展。 根据协议,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局将按照“自愿参与、开放公平、互动互补、依法行政”的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川渝经济社会领域合作共谋长江上游经济区发展的框架协议》,加强六个方面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协作。
一是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交流。建立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双方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整体提高川渝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三是加强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协作。加强川渝两地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合作,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区域间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与实施。
四是加强专利文献信息服务协作。加强川渝两地知识产权(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合作,促进专利技术文献信息的开发、共享。
五是加强中介代理服务协作。消除地区障碍,加强中介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
六是加强宣传和人才培养协作。加强宣传合作,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建立川渝两地知识产权人才共享机制,为两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