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从河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获悉,经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目前,河南省食品加工企业已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必须加贴QS标志,小作坊生产的食品限特定区域销售。
据介绍,目前,全省城区47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全省517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100%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两证齐全的5955家小作坊,已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否则一律予以查处。
此外,在流通领域、餐饮消费等方面,我省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已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已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全省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乡镇以上生猪进点屠宰检疫率达到97.17%。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十类产品生产企业已100%建立了质量档案;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已达到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药品质量合格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在全国发生多起药品安全事件的情况下,河南省没有发生重大药品不良事件。
酒类安全专项整治全省铺开
随着元旦和春节的次第到来,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政府部门的关注重点。省商务厅12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发布了《全省酒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要求全省商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结合,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居民节日饮酒安全。
《方案》确定了本次专项整治的四个“重点”:重点打击不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行为;重点治理城乡接合部及县以上城市;重点关注酒类流通环节,包括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及酒类批零环节;重点放在消费集中度高、市场需求量大、反映问题多的名酒、高价值酒、本地畅销酒和散酒上。
《方案》明确,将采取多种形式,以酒类溯源制度为重点,督导酒类经营者使用《随附单》,建立购销台账,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专项整治时间为三个月,至2008年3月3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