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确保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近两个多月以来,猪肉价格出现反弹回升并持续高位运行,成为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
通知要求,全省要继续落实国家和省里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在本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对养殖户饲养的能繁母猪每头补贴50元的基础上,下一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每头补贴增加到100元;二是继续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力争能繁母猪“应保尽保”;三是继续扶持生猪规模养殖。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扶持一批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向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倾斜;四是继续实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推进生猪品种改良;五是继续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六是切实抓好生猪防疫工作。进一步完善生猪防疫扑杀政策,从2008年开始,对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因发生疫病需要扑杀的,除由财政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外,与保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七是严格控制饲料价格上涨。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玉米的调运,控制饲料价格上涨,降低生猪生产成本;八是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九是继续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各地要切实解决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需要,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记者 张尚武 通讯员 汪旭光 武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