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从2008年开始对省级政府和千家企业进行考核。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经贸委获悉,广东省政府从今年开始对各市年度节能目标进行核定,把全省年度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并据此对各市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等级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的市政府将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而完不成的则将受罚。根据“十一五”节能目标,2008年广东省单位GDP能耗的预期目标将下降3.5%。
记者了解到,如果地市政府当年未完成节能目标,受到的“惩罚”不轻:该市政府领导干部将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省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省政府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报告;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据悉,广东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证全年节能目标的实现。各地市、相关企业将向省经贸委提交上年度节能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全省将发布能源利用状况公报;实行“一年一督查”,对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节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落实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记者 谢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