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在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始终把办理工作作为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仅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实行领导包案,提高工作实效,而且健全制度,推进办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五年来,省公安厅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83件,实现了“见面率、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四个100%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为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公安厅要求各市都组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门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项从事办理工作。目前,全省各市共组建专门机构58个、工作人员120人,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组织工作体系。
为保证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能够扎实进行办理工作,省公安厅坚持从基础建设入手,建立并坚持六项工作制度。坚持立会制度。要求各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必须专项立案,逐件研究,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坚持办理工作全程督办制度。实行了事前交办、事中督办、现场督办、事后查办“四个必办”的工作模式。坚持办理工作网上公示制度。及时将办理工作在公安网上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确定时限,公布结果,切实解决办理工作不及时、不求实、不落实的“三不”问题。落实责任倒查制。坚持秉公执法,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办案部门和民警的责任。落实办理工作一票否决制。为了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省公安厅将办理工作纳入了对各地的年终绩效考核,只要出现代表不满意,就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创优资格,并全省通报批评。坚持人大会议驻会制度。省公安厅连续13年派专职民警到人代会上,协助大会议案组做好代表建议的审核、分解等服务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代表建议的情况,以便更加及时地启动办理工作。(记者 谢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