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巡查监管力度。出动工商电动巡查车,即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坚持每日巡查制度,以食品安全巡查为主,对重点部位、重点摊点进行重点巡查;组织食品抽检,对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市,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责令经营者在春运期间停业整顿15天。二是加强联合执法。牵头组织公安、物价、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起草《行政提示书》,发放火车站附近经营者,警示经营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集中召开经营者会议,对经营户提出要求。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在春运期间,全面收集经营者的诚信情况,包括相关部门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违规信息,作为经营者评定信用等级的主要依据。春运结束后,只要没有各职能部门违法违章记录的,将授予《诚信经营户》牌匾。四是积极探索预先赔付制度。要求物管公司辖区的经营者,对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预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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